略略略

《致L.情史》 1

《致D情史》的au,想让他们好好谈个恋爱(≧∇≦)/


    “你很快就要八十二岁了。身高缩短了六厘米,体重只有四十五公斤。但是你一如既往的美丽、优雅、令我心动。我们已经在一起度过了五十八个年头,而我对你的爱愈发浓烈。我的胸口又有了这恼人的空茫,只有你灼热的身躯依偎在我怀里时,它才能被填满。”

  这是安德烈·高兹在《致D情史》中的开头。你跟我无数遍的说过你非常喜欢这段开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浪漫”,你这么形容它。当你第一次跟我提到这段文字时我嗤以之鼻,完全无法理解你为什么会对这段文字如此痴迷。世上有许多优美动人的文字,光是莎士比亚就有上千句打动人的文字,我不解于你为何会对这段与其它许许多多段诸如“当爱情发言的时候,就像诸神的合唱,使整个的天界陶醉于仙乐之中”的文字比起来明显显得平平无奇的文字痴迷,执着。当我这么对你说的时候你并没有生气,也没有露出被冒犯到的愠怒。相反的,你俏皮地朝我眨了眨眼用调侃的语气说,“看来奥丁森先生编辑了那么多本书也并没有得到任何文学修养的提高,并不是只有莎士比亚或是毛姆或是别的什么及其富有深意的语句才能打动人。往往最平凡的事物反而能更深刻地引起人们的共鸣。”

    你当时美极了,我知道用“美”去形容一个男人是不妥当的,但是那是我唯一可以找到去形容你的字,“美”。“请原谅我贫瘠的词汇”我总是这么对你说,不管我编辑多少本书我都无法做到像你一样精准的使用合适的词汇。尽管如此,我仍然坚定“美”是唯一能形容你的词。你对我说那话时恰好是我们第一次的初遇,在一家有情调的小酒吧里,背景放着舒缓的音乐,暧昧的酒吧灯光,你的绿眸像绿宝石搬放射着光彩动人光芒,深深地照耀进了我的心底,我感到呼吸发紧,喉咙哽咽,心脏以不同寻常的速度剧烈地跳动着。我坠入爱河。

    我因为一见钟情而呆滞住的眼神好像被你误解为了被冒犯到的恼怒,我能看到你有些懊恼地低垂下头。外界对我的评论都是说我是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有钱人家的小孩,因为不想要接管家族生意而叛逆的出来当编辑,并且态度还十分的不好。我猜你肯定听说过这些流言蜚语,我太担心这些留言会影响你对我的第一印象,即使后来当我们确认关系之后你明确地告诉我我的担心完全就是杞人忧天、愚蠢、不着调,但我还是非常害怕这件潜在发生的事。正当我打算解释些什么的时候你再次抬起了那双放射着耀眼光芒的绿眸,眼里满是真挚,“其实很多人都有着种刻板印象,奥丁森先生完全不需要把我的调侃放在心上。”随后调皮狡黠又回到了你那双不管我看多少遍都会为之心跳加速的眼眸中,“说实在的,我甚至都不敢相信像您这样子的人竟然会是图书编辑,这也是一种刻板印象。”你巧妙地打破了我们之间有些凝固的气氛,令它再度升温,我止不住的笑起来。

    “哦?那我像干什么的?”我将一只手撑着下巴,侧着脑袋注视着你。你好像想到了什么开兴的事情因为你突然间就笑了,我再一次为你那双迸发出耀眼光彩的眼睛而赞叹。你白皙的皮肤因为酒精而变成淡粉色,你粉嫩的嘴唇弯成一个漂亮的弧度,抬眼看我时眼里还带着满满的笑意。我的心跳再一次地为你而提速。

    “像是性感的健身房教练,就是那些妈妈们会在闲暇之余去调情的健身房教练。”说完你就趴下身子,伏在吧台上咯咯地笑着。“我一定要记得给你少喝酒。”这是我当时的第一想法。喝醉了的你简直过分的可爱,也过分的坦诚、真挚。虽然有些时候说的话挺让人伤心的但我还是爱你那副醉醺醺的、乱乱的、坦诚的可爱模样。我也忍不住跟着你一起笑了起来。

    因为这个小插曲,我们之间的气氛彻底的缓和了,这令我无比的开心。我们接着又聊了许多,从书本聊到影视作品,从影视作品聊到了运动,从运动聊到了天气,我们甚至还能从天气大幅度地过渡到一些政治话题。但是你明显很不愿意过多地谈论政治,即使你的见解是如此的独到又有说服力。你觉得政治世界及其的复杂,话题又繁重,你不是很愿意去主动谈论那些。“至少不是在一个愉悦的星期一晚上。”你用轻快的语气说出这句话。

    我并不觉得星期一有多令人愉悦,晚上的星期一我也见不得有多令人愉悦。星期一可以说是全球大部分人都讨厌的日子。但你却说“一个愉悦的星期一晚上”。你那绿莹莹的眸子含笑注视着我,那种呼吸发紧,后头哽咽的感觉再次向我侵袭而来。我情不自禁地去想象是否是因为你在这一天遇到了什么愉悦的事,你是位作家,还是可以自由支配时间的,不像我要整天地待在编辑部里编辑那些畅销书。我更加笃定了你遇到了令你愉悦的事。我希望那件事是你在星期一夜晚时跟着你的朋友推开了一家有些不起眼的小酒吧,你有些嫌弃地打量着这家小酒吧,在心里埋怨着你的朋友为什么会带你来这家毫无特色的小酒吧,而非是回到家中找一部经典老片回味着过去的时代。就在你打量之时你的眼角扫到了坐在吧台边的我,你好奇地打量着孤零零坐在吧台边的我,思索着一个身材绝佳的男人为什么会屈居与这间没什么人气的小酒吧。其实我也是跟朋友一起来的,史蒂夫,但是他在你和你朋友进门时就飞快地窜到了门口迎接你们。毕竟史蒂夫和你的那位朋友托尼·史塔克是一对恩爱鸟。他们俩自然而然地会把除他们之外的人全部忽视掉,把你一个人晾在门口处。你迈着探究、好奇、轻快的步伐轻巧地走到我身旁,风度地拉开我身旁的椅子落座。我希望是与我的谈话令你感到愉悦,我希望是我在你有理有据、轻而易举地反驳我好不容易想到的观点时露出的吃瘪的表情令你感到愉悦,我希望是我在你纠正我犯的每一错误后带着诙谐的自嘲令你感到愉悦......我太希望是因为遇到了索尔·奥丁森这件事令你感到愉悦。在很久以后我在一个星期一的晚上向你提起这件事,你当时靠在我怀里,我们一起看着奥黛丽·赫本演的《罗马假日》,你听到后止不住的笑着,说真是傻的可爱。你说你当然是因为遇到了索尔·奥丁森这件事而感到愉悦,不然你想不出别的事能让你在一个忙碌糟糕的星期一的夜晚被朋友强拉到一家不怎么出色小酒吧浪费时间而不是回家度过一个放松的电影之夜而感到愉悦了。我再一次想要感叹酒精是个美妙的事物。

    但当时并的我不知晓这些事,所以我只能一边在心里这么单方面地带着祈盼幻想着是什么令你感到星期一的夜晚是个愉悦的夜晚,一边带着眷恋痴痴地凝视着你。我一遍又一遍地描摹着你的眉眼、勾勒着你美丽的面庞和性感的身体。我想要把你刻在记忆的最深处,这样不管未来发生什么,不管我们未来是否有在一起共度余生,我都可以从记忆的最深处将你带到我身边。

    你是如此的优雅、风趣、顽皮。我所有遇到过的人里你是最能打动我的。你独特又周到的见解、你那充满色彩的思维世界、你的博学多才、你高雅的口音、特别是你那注视着我时眼底带着真挚的绿眸格外的打动我。那双眼睛实在是太美了,森森绿林在你的眸中,清澈,深邃,狡黠,深邃。我愿意守护你眼里的光彩而献祭出自己的生命。当我们在一起后在某一次我抱着你共赴云雨时你湿漉漉的眼眸望着我的,带着情欲的喘息轻声说出,“我愿意为你眼中的蔚蓝大海而向上帝献祭自己”时,从我胸腔中传出的震颤很快就席卷全身变得酥酥麻麻。你太令我惊喜了,我为我们都愿意为对方而献祭出生命的默契想法而感到激动振奋。

    我太爱你了,我从第一眼见到你时就深深地爱上了你,那爱满的都溢出了我的胸腔。这种强烈的爱意迫使着我向你靠近,但是残余的理智告诉我我们这才是第一次见面,过于的炙热我会把你给吓跑。同时,在我心中你是如此的圣洁,你是我唯一信奉的神明,我羞于对你那炙热的感情。所以在你跟托尼离开之时我都没有出手挽留邀请你到我家去过一夜,因为我家离酒吧更近一些,也没有向你要任何的联系方式。只是像个愣头青一样傻呆呆又傻痴痴地望着你离开的方向。直到你离开良久我都看不到你了我还站在酒吧门口望着。史蒂夫说我简直是个傻瓜,不懂得把握机会,说你今天来这种小酒吧还坐下喝酒就是在给我制造机会。但是我没有去理会史蒂夫的恨铁不成钢,他只是在抱怨因为我没有把你带回家而他不能跟托尼过二人世界。我站在酒吧门口努力平复着擂鼓般的心跳,望着你离去的方向,暗自期待着下一次与你的见面。你后来问我为什么我会那么笃定我们会有第二次见面,我对你说,我就是知道。

    没有过多的理由,没有过多的思考,就是知道这不会是我最后一次见你。爱情奇就奇怪在明明是第一次见你,我却已经打算好去爱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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